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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啦!!

租屋拒繳租金 奧房客收押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0/34586982/applesearch/

 

【綜合報導】

41歲男子林湯尼在大台北地區四處租屋卻不付租金,

房東在出租房屋寫下林男本名「林健雄」,

竟被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男惡人先告狀,

認定他涉犯詐欺得利罪,

日前向法院聲押獲准,昨將他起訴。

 

房東亮名反被告

起訴指出,本名林健雄的林湯尼去年9月承租位於北市松山路房屋,

事後房東催收不到房租,在租屋處寫下「林湯尼本名林健雄」,

不料被林控告違反《個資法》,

房東認為自己才是受害人,反控詐欺。

北檢查出,林湯尼早在前年11月間,

就曾在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向簡姓房東租屋,

付押金及首月房租共1萬2000元後就拒繳房租。

去年底本案爆發後,林男又以類似手法向另名白姓婦人租屋,

白婦因收不到房租,

在房門寫下「欠欠租金」、「503,林湯尼(林健雄),不要臉」,

結果反被誹謗並起訴,所幸法官考量白婦追討無門,

情有可原,若判刑不符社會正義,最後判白婦有罪但免刑定讞。 

 

同手法連續詐騙

檢方認為林慣用類似手法詐騙,日前傳他到案後,以有反覆實施之虞,

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依詐欺得利罪將他起訴。

 

千萬不要姑息養奸阿!

 

 

update:

目前該林湯x以詐欺罪名暫時羈押在看守所中了

如果有其他被害人 請不用害怕 直接告發他就對了

雖然這段時間要多跑幾趟法院 不過受害人團結才是力量!

不要再讓這些害人的人繼續害別人

有興趣也可以先登入後留言給我 我會告知您我父親的聯絡方式

 

請家裡有在租屋的房東注意
想貼這篇我們的親身經驗給大家
請各位小心以下欲租屋的房客


我家於9月左右來了一對夫妻
簽約人:吳雅x
保證人:林湯x(不確定是否為真名 其亦用其餘姓名如:林健x)
在簽約當時未付清全額
但聲稱第一個月房租到期時候會付清所欠部分


他們使用的方式是
由女方簽約 但女方不住在那邊
可是男方堅決不給任何聯絡方式與身分證明
從頭到尾只有女方的聯絡電話
和早就已經不屬於他們的戶籍地址(女方前夫的地址)
據說女方在信義世貿一帶上班
男方在交涉過程中對於自己的工作多次說法不一


我父母親因為體恤小夫妻賺錢辛苦
就這樣答應他們 並且讓他們住進來
接著就是可怕的開始


他們尚未住進來之前多次來我家要求家具
我母親也沒想多的把家裡多餘的家具盡量給他們


然後到了應付清房租日期時候
打電話給簽約人多次 簽約人均應她人不住在那邊
所以不付房租 所以目前只有林湯x一人住在房屋中
請我們去找林湯x
但林湯x卻又說承租人不是他所以請我們去找承租人等等


而在這段時間中林湯x到處找警察跟里長
說我母親給他的家具是垃圾之類的話語(因為那些都不是全新的)
然後把家中的熱水器馬桶等等因不良使用造成毀壞
也說是房屋的瑕疵
及巷口的監視器跟鄰居都是我父母親派去監視他的
等等說是不給房租的原因


他們當初簽約所付的金額 以日計算含押金等等
可住至11/15 故16日開始我們會向法院提出控告


據他們一開始的說法
他們會找這附近的房子是為了生活機能跟女方工作方便
但是又嫌價位太高
所以請各位房東小心
若最近有年輕夫妻又說帶兩個小孩
他們的外表都是知識分子的感覺
男方號稱他母親為公務人員外省人
故說起本省人時候都會故意情緒激動說把外省人踩在腳底下


雖然不知道提告多久才有辦法把那位請走
但我想接下來他可能還是會繼續找這附近的房子承租


請各位房東務必小心

有需要的資料可以詢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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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 詐欺 侵佔 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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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薇塔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